近日,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255号)文件要求和市领导的批示,蚌埠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迅速。接到省编办通知后,蚌埠市领导十分重视,代市长白金明、常务副市长张孝成分别进行了批示,迅即以市编委文件印发了考核通知,并在最短时间内迅速传达到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二是细化标准,明确时限。紧密结合本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指标,明确27日之前各单位进行自查,28日至29日为复查阶段,整个考核工作定于12月底前完成。
三是周密安排,分步实施。首先由各单位自查,分别填报年度报告、考核自评表报送市编办。其次,由市编办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进行复查,形成复查报告。最后,市编办根据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自查、考核组复查以及日常管理情况,综合评定后提出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考核等次,报市编委审定。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将报送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蚌埠市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