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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大局锐意进取的五年
过去的五年,是全省人民团结拼搏,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安徽跨越崛起的五年。五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兴皖富民大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常委会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断拓展立法领域,制定法规27件,修改法规83件次,批准合肥、淮南两市法规47件,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加强经济领域立法。随着经济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相应调整立法重心,着眼于增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经济立法。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
立足惠民生、促和谐,加快社会领域立法。适应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及时通过立法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修订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促进教育公平。高度重视困难群体就业,专门制定相关法规,促进充分就业。
着眼全面发展,推进相关领域立法。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出发,对代表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制定环境保护条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有针对性地制定新法规,三次开展法规集中清理,对不适应的及时修改或废止。牵头起草部分法规,加强法规草案审议。建立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去年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以法规实施效果检验立法质量。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常委会紧扣大局履行监督职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改进工作。听取审议43个专项工作报告和15个决算、审计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开展20次执法检查。特别是去年,就一些重点民生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并作出决定,在监督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抓住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经济方面的多项工作报告,着重围绕扩内需、转方式、调结构和金融业发展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对皖北振兴、皖江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大别山扶贫开发等战略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实质性监督。去年,首次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要求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面对面地督促整改。
深入开展民生工作监督。把改善民生作为对人民负责的自觉追求,每年都列为监督重点。抓住医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保障房建设、文化改革与发展、民族乡村发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抓好落实。
加大司法工作监督力度。坚持以推动公正司法为己任,围绕重点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和专项审议,推动审判、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采取上下联动等方式,重点对城乡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节约能源、农业、全民健身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近年来,着重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医改、水利、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调研,抓住问题的关键,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共同研究对策,推动问题的解决。对专题询问通过电视、网络进行现场报道和直播,增强公开性,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社会好评。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任免和选举工作。为了保证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进一步规范政府经济工作行为和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问题,在执法调研、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分别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和保障饮用水安全作出决议。针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相对滞后的问题,专门作出决议。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0人次。
2011年以来,我省进行了县乡人大代表、省及11个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常委会及时修改选举实施细则,制定代表名额分配办法,精心指导各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四)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地位,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健全联系代表机制,通过定期走访、代表信箱等多种途径,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对代表提出的100件议案、4021件建议及时交办督办。加大督办力度,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了175件建议。对少数办理不满意的,督促承办单位作出说明并重新办理,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指导代表小组因地制宜开展经常性活动。全省75个代表小组就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开展110项专题调研,共形成195份调研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素质能力。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运用法治理念和创新思维进行议事决策的能力水平。推进制度建设。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心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过去的五年,常委会高度重视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去年,对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宣传工作作出新的部署,不断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促进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积极扩大对外交往。进一步发挥了地方人大在对外交流、促进合作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加强与市、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不断探索工作创新的思路举措,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共同发展。
省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研究解决了一系列带有基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尤其是去年,明确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任,这是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顺应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省政府和“两院”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人大工作,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不断开拓人大工作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作出一系列统领全局的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回顾过去,面向未来,我们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法治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人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以更高境界履行法定职责,以更大气魄推动工作创新,以更好业绩展现应有作为,出色完成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政治前提。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使人大各项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二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制度保障。坚定制度自信,首要的是坚定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制度坚持和发展得如何,不仅是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的重要体现,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要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定位、本质特征和丰富内涵的认知,深刻认识它的根本性和优越性。要从我国政权组织形式认识人大性质,从国家机关组织架构认识人大地位,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认识人大作用,更加坚定自觉地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这一制度的巨大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和党执政为民理念的本质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要牢记党和人民重托,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始终与党同心同德、与人民同忧同乐、与时代同行同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贯彻党的主张与落实人民意志统一起来,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从工作层面真抓实干,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敢介入,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从法治层面调整和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四要主动作为,更好地服从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国家机关的职责任务不同,但根本目标一致。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不仅大有可为,而且大有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肩负起时代使命,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在大局下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要从人大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全省中心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动融入,合力推进;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主动关注,推动解决。每年集中力量抓几件群众普遍关注、党委高度重视、能够发挥人大优势、有特色有影响的大事,更好地体现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
五要勇于解放思想,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就是党领导人民创新的产物,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从地方人大来说,只有不断推动工作创新,才能为这一制度的完善提供坚实工作基础。人大工作既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又有很强的综合性、实践性、发展性。要以时代要求、辩证思维、发展眼光审视人大工作,从“就人大看人大”的认识局限中解放出来,从“重经验轻创造”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从教条式的思维惯性中解放出来,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要发扬安徽人民勇于改革、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创新工作理念、内容、机制、载体和方法、手段,切实做到重程序不拘泥、有形式重实效、讲惯例不教条,决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学习基层创新经验,大力加强创新实践,让人大工作不断出新出彩,充满生机活力。
三、奋力创造为民履职新业绩
今后五年,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更好地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要作用,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导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新局面。更好地推进人大自身建设,健全符合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特点、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把人大常委会建成靠得住、干实事、有作为、敢担当、有权威的坚强战斗集体。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人大创新发展的重要之年。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一)以务实管用为原则加强立法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前瞻性、针对性。更加注重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决策和组织协调,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更加注重开门立法,拓宽群众和代表参与立法渠道,健全征求公民立法建议及反馈机制。更加注重地方特色,使法规规定明确具体、切合实际。更加注重法律法规实施,促进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二)以提高实效为核心加强监督工作。抓重点,谋创新,求实效,围绕促进改革发展、保证法律法规实施,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选择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不断充实监督内容,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加强对实施法律法规、执行决议决定、落实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强化“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化专题询问监督,依法进行工作评议,探索开展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建立测评结果运用机制。切实加强问责纠错,必要时开展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
(三)以落实人民意愿为宗旨决定重大事项。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内容,界定范围,规范程序,完善机制,更好地履行这一法定职能。
(四)以丰富闭会期间活动为重点发挥代表作用。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主任会议成员走访代表制度,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和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制度,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加强和改进代表小组活动。保证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对一些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组织代表对“办理大户”上门督办,选择部分建议在媒体公开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改进代表培训工作。广泛宣传代表履职典型。
新的一年,常委会要进一步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任免干部的知情权、选择权,依法对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人民负责。
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苦练内功,强化自身。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强化工作研究和整体谋划。创新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强化公仆意识,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监督,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人民代表机关的作用。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