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编办督查室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清理“吃空饷”人员督查工作

访问次数: 1444                        发布时间: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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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月泾县全面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人员以来,县编办作为清理工作的主要成员单位之一,认真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全县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泾纪字[2012]91号)精神,高度重视,要求编办督查室发挥自身优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清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发挥资源优势,做好摸底工作。利用县机构编制信息软件系统和日常机构编制审核管理中掌握的各类信息资料,做好“吃空饷”人员的摸底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监督催报,做到应报尽报。一是接受各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的各类咨询、解释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各类材料催报工作,先后两次通过县纪委短信群发平台将催报信息直接发送给相关单位“一把手”,切实做到应报尽报。截止20121226,纳入此次“吃空饷”人员清理范围的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经费来源为行政收费并纳入非税收管理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共325个单位中,共清理上报了7名“吃空饷”人员,其中4名人员待确认处理。

三、发布督查通报,严查清理落实。日前,以县纪委等六部门名义发布了《关于全县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情况通报》(泾纪字[2013]9号),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通报,同时明确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举报存在“吃空饷”现象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