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清理“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顺利结束。近日,泾县纪检委(监察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全县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情况通报》。
通报指出,自县纪检委(监察局)等六部门《关于全县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情况通报》下发后,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积极行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部分县直单位还专门成立了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组,做到政策宣传广泛、工作责任落实、清理信息公开,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自查自纠阶段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据悉,纳入此次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清理范围的为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经费来源为行政收费并纳入非税收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计325个。通过自查自纠,全县共清理上报了7名“吃空饷”人员,其中4名人员待确认处理。
通报明确,泾县纪检委(监察局)等六部门除对各乡镇、各单位自查自纠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外,还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举报存在“吃空饷”现象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泾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