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近日,长丰县编办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完善机构编制监督员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
一是调整人员结构。长丰县编办聘用的监督员必须是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事组织人事的等在职人员。聘任监督员的时候充分考虑到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同时,监督员所在单位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向符合条件者颁发聘用证书。
二是注重知识普及。长丰县编办对所聘用的监督员进行机构编制工作知识宣传,使其进一步熟悉了解机构编制政策,从而明白主要机构编制监督员的主要职责,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收集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强调实地考察监督方式。长丰县编办在原来的看、听、访、谈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推出了实地考察的方式。对大家感兴趣或者有疑问的单位,长丰县编办充分利用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册核对信息,并请监督员到实地进行监督,而不是仅仅邀请大家到编办座谈。从而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机构编制在阳光下运行。(长丰县编办 孙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