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服务期满 特岗教师可留任

访问次数: 1335                        发布时间: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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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对于201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如果在3年服务期内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用的,必须确保这些特岗教师都能顺利入编聘用,9月份开学时做到“有编有岗和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安排,各设岗县()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2010年招聘特岗教师的留用考核工作,并逐级上报到省教育厅,作为核发《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的依据。对留用的特岗教师,要于820日前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报批手续等。(魏永)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