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访问次数: 2915                        发布时间:2013-02-25

[字体: ]

农村居民将拥有“家庭医生”

乡村医生将向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评估、转诊等服务

继社区城市居民可以签约“家庭医生”之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在我省也将开始试点。根据省卫生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乡村医生将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和乡村居民签约,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评估、转诊等服务。

  试点中,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由农民自愿选择乡村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民可选择自动续约、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

  农村居民一旦签约,乡村医生将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进行每年一次的健康状况评估。签约的居民在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优先等方面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和便利。

  据悉,今年,除广德县、宿松县外,各市还将分别选择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较好的1个县(市、农业区)开展试点,各试点县(市、区)将选择卫生院管理能力、乡村医生素质等较好的两个及其以上乡镇,在其所辖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先行试点,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王慧慧)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