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设立社会监督委员会

访问次数: 1059                        发布时间: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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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26召开的安徽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省红十字会新设立了社会监督委员会,并聘请11位社会监督员。社会监督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社会、法律、媒体、项目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志愿者及其他社会人士等组成,对红十字会财务、项目及捐赠款物的使用和分配等事项进行监督。

  根据省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讨论稿),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对红十字会财务、项目以及捐赠款物的使用和分配情况等进行社会监督;应公众的要求,对涉及红十字会的重要事件进行调查,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对涉及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根据调查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独立向社会公众发布年度或特定事项的监督工作报告;征集并转达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省红十字会还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记者高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