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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讨论稿),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对红十字会财务、项目以及捐赠款物的使用和分配情况等进行社会监督;应公众的要求,对涉及红十字会的重要事件进行调查,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对涉及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根据调查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独立向社会公众发布年度或特定事项的监督工作报告;征集并转达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省红十字会还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记者高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