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中小学体育场馆年底有望全对外开放

访问次数: 1048                        发布时间:20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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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发布相关意见鼓励高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根据意见,到今年底,我省中小学体育场馆有望全部对社会公众开放。到2015年,我省将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5所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60所以上,办好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50所以上、体育专项特色学校40所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90所以上。

  为增强学生体质,更加规范地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意见》要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开齐体育课程、开足体育课时,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要制订并实施体育课教学、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使每个学生学会至少2项体育运动技能。 《意见》建议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教结合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

  《意见》中还提到将推进体育场馆设施共建共享。尽量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安排在中小学校或周边;鼓励各地与高校共建公共体育场馆;体育系统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对外开放,其他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按照计划,今年底前,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对符合开放条件的室内外体育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将有望全部向社会公众开放。与此同时,鼓励民办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开放学校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放应不少于2小时);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时间

  开放学校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放应不少于2小时)(记者姜志远)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