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委《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皖编〔2013〕2号)要求,蚌埠市认真组织自查,抓好贯彻执行。
一是及时进行传达部署。接到省编委《通知》后,市编办高度重视,立即向市编委领导汇报,按照《通知》要求和市编委领导批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认真组织自查清理。采取“自下而上,分级实施”的办法,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认真组织对照检查,切实把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规定。我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和“建一撤一、内部调剂、确实需要、购买服务”的机构编制管理原则,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凡未经省委、省政府、省编委同意,要求下级部门设置对口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或与项目审批、经费核拨、评比达标挂钩的,一律不予执行。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把好机构编制管理关。对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坚决顶住压力不予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