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针对县直部分单位超职数配备、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办理备案手续不及时等问题,印发了《关于规范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用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股级干部管理工作。
该文件要求股级干部配备必须严格执行“三定”方案和获得编制部门批复的相关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不得超职数配备。原则上,行政机构不得任用非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不得任用除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以外的人员,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任用。(泾县编办)
访问次数: 1083 发布时间:2013-03-13 [字体:
大
中
小]
|
近日,泾县针对县直部分单位超职数配备、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办理备案手续不及时等问题,印发了《关于规范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用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股级干部管理工作。
该文件要求股级干部配备必须严格执行“三定”方案和获得编制部门批复的相关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不得超职数配备。原则上,行政机构不得任用非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不得任用除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以外的人员,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任用。(泾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