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传达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

访问次数: 1228                        发布时间:201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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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臧世凯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胡连松传达了会议主要精神,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秘书长朱读稳及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省级老同志孟富林、杜宏本、卢声道、吴天栋、季昆森、朱先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郭万清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学深学透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批准的各项报告等重要文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振依法履职的精气神,积聚推进工作的正能量,更好地服从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主要任务,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建设法治安徽。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法治在兴皖理政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要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本领,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当前和全年各项工作。关键是紧密结合安徽实际和人大工作实际,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抓好工作落实,在更高水平上推动事业发展。要认真筹备并开好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努力实现新一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记者高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