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经济开发区是广德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区,近日,广德开发区就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确保全力以赴进行开发建设,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域和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平台。
一是落实管理权限。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要求,进一步提高开发区服务效能,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全局,县直规划、土地、财政等部门予以开发区更多职权,并进一步科学界定职责,完善运行机制,构建充满活动、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是调整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在不新增内设机构的原则下,进一步整合优化。其中撤销了人力资源部,设置了财政局。同时,为突出开发区机械制造和信息电子的主导产业,并提高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的服务效率,将县项目服务中心和县招商局管理的机构制造产业招商分局和信息电子产业招商分局整建制划入开发区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开发区人员配备。
三是建立运行机制。在行政运行机制方面,实行管委会主任-局长(主任)-主办三级负责,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制,推行扁平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实行考核同岗位绩效工资待遇、评先评优等挂钩,严格奖惩。在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文化、卫生等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产业化服务。
四是创新用人方式。开发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职务聘任制、竞争上岗制和双向选择制。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不超过两年,可以连续聘任。领导班子副职和内设、直属机构负责人由开发区党政正职聘任,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内设、直属机构负责人有提名权,其他职务由内设、直属机构正职聘任。内设、直属机构负责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落选者和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落选者待岗或调出。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非行政事业在编人员担任专业性职务,通过公司化渠道,实行劳务派遣(代理)用工方式,工资等待遇由合同约定。
目前,广德县已印发开发区“三定”规定,正在完善《广德经济开发区人员聘任聘用管理办法》、《广德经济开发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下一步将开展竞聘上岗等工作,确保此次体制调整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