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2年黄山市黄山区深化林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区着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找准问题。目前我区农业执法职能分散,其植物检疫、种子、农药、化肥、农业环境保护、动物卫生监督等6类执法工作分布在农业委员会及其所属多个事业单位。执法工作调度协调问题、多头执法问题以及经费保障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农业主管部门。
二是梳理职能。针对区农业执法的现状,区机构编制部门和区农业部门着手开展农业执法职能梳理工作。对照法律法规,理清分布在各农业事业单位的6大类执法具体职能。
三是制定方案。将分散到各单位的农业执法职能整合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由一个机构对外行使执法权。拟在农业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适当调剂编制和专业人员,充实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彻底改变我区农业执法工作的被动局面。(黄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