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马鞍山实践”

访问次数: 1207                        发布时间: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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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在线讯 2012年度,马鞍山市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当年,全市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财政收入突破200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500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主要指标实现了“五大突破”,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97.1%

  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层层落实

  2012年度,马鞍山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寓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市委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主要工作亲自部署,检查考核亲自参加。在带头履行职责的同时,抓好责任分解,实施责任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成80项,全部分解到37家牵头单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责任范围和分工,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分解下达任务,逐一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16名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亲自带队,对各县区、市直重点部门进行检查。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成立8个考核组,对全市87个市委直属党委(党工委)及直属党组、875名市管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考核,评出优秀等次83个,优秀率达95%。有效运用责任考核结果,及时将检查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向全市公布,并与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单位予以点名批评。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区别不同情况,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全年共查处失职渎职案件47起,4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从市领导到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层层落实。马鞍山市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全市4661名农村基层干部开展一次培训,并进行集中测试。开展《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669名干部群众对部分乡镇和村的384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群众对基层干部平均满意率为94%。出台了村务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着力发挥“马鞍山市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监管作用,动态监控农村“三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2万条以上。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定9类基层党组织的公开目录,明确442项公开项目,规范了公开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加强联系点建设,全市共建各级联系点210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49个、县()160个。

  以点带面,创新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六好”标准开展创建,不断提高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2012年,马鞍山市11个单位获得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9人获得先进个人。花山区被确定为中央纪委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切实加大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督查纠处力度,对5516989套保障房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加强后续工作的监管,全市2.41万套保障房建设如期开工,并顺利通过省里检查验收。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纠正各类学校乱收费38.7万余元;开展银行等服务业乱收费专项整治,取消收费项目140项,降低和纠正违规收费3586万元;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管力度,严肃处理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创新思路,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廉洁生态

  “把工作当事业干,把群众当亲人看”,这句话已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去年以来,马鞍山市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市委主要领导带头作党课报告,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把工作当事业干,把群众当亲人看”。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把人生的账算明白。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依托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全年反腐倡廉教育展共开放96场次,有3500多人参观。先后组织近200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500多人参观了马鞍山监狱。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连续12年组织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举办了8场廉政文化社区广场演出。积极培育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单位,马鞍山市现有省级示范点30个,市级58个。省纪委领导对马鞍山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委领导批示将马鞍山市的做法向全省宣传。开展纪检监察系列宣传活动,在重大节假日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在市区醒目位置树立大型廉政公益广告,坚持“马鞍山干部在线学习”廉政教育“每月一课”,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开设反腐倡廉教育课程,建设“马鞍山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知识测试平台”,使廉政教育始终伴随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学习,切实提高了教育的实际效果。

  作风和效能勤政廉政的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明确提出市委市政府及班子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具体举措,接受社会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各级党政组织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效能。大力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出台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效能的意见,开展领导走访企业、企业专职服务秘书、企业无障碍服务等“1+10”活动,将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市领导及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带头走访重点企业697家,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400多个。开展提升效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面对面活动,组织服务企业工作专项效能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全年共受理办理各类效能投诉160件。与此同时,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千家企业评机关”活动,加大机关效能暗访力度,对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积极探索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评估对象分为县区和市直部门两类,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拓展政风行风监督多线运行形式,以“大马鞍山一江两岸规划发展”为主题与网民在线交流,全年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68家。

惩防并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2年度,马鞍山市全力拓展延伸反腐倡廉预警机制,不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查险、带头承诺、带头亮权示险,全市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并向纵深推进拓展。以点带面,覆盖范围不断延伸。把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建设拓展延伸到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全市101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有关单位全面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17156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共清理公共职权44467项,绘制流程图18023张,查找风险点102291个,制定防控措施11万多条。由表及里,突出对权力的动态监控。全面推行公共权力“亮权示险”,实现了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廉政承诺等内容上桌、上墙、上网,强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突出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加大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发挥预警机制的教育、保护和挽救作用。马鞍山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受到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省委将马鞍山市经验以内部通报印发全省学习。

  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线。全年87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进行了述职述德述廉。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监管,要求各单位公务接待定点化,严格执行三员分离、三单合一、定期公开制度和程序。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完成公车定编,明确超编超标车辆处置办法,清理违规车辆128台。不断创新廉政谈话方式,全年有198名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接受了廉政谈话,对113名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全年共有1155名市管干部上报个人事项,接受组织监督。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共组织对88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评议。严格执行任职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210名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县处级领导干部、68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候选人接受了党风廉政情况的审定。切实加强对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等涉及面广影响大工作的纪律监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平稳有序推进。积极做好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的纪律宣传和监督工作,向全市7000多名党员干部发送严肃换届纪律宣传短信,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全面开展严守换届纪律承诺活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着力推进各项改革,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深化投融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三项体制改革,巩固强化廉洁高效的城建监管运行机制,累计249个、近41亿元投资项目实行委托招标。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全国试点工作,办结各类举报投诉案件428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11项,调整23项,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竞争性选拔了14名副县级领导干部。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撤销5个单位,整合30个单位,规范421个单位机构名称、经费来源,收回编制75名。积极推行“开门办预算”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对市直预算单位20131219个项目进行公开评审,核减金额9178万元。将市本级247个预算单位纳入了公务卡支付范围,制定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同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联动机制、办案分片指导工作机制,实现纪检监察、公安、检察、行政执法、金融、审计、电信等单位全面协调配合,整合办案资源,提高案件突破能力。注重发挥科技办案功能,充实优秀办案人员及相关专业人才,优化全市办案人才库。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加大下审一级力度,提高全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2012年,全市有138名党员干部被立案查处,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

  马鞍山市还稳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次实现了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1126号、皖纪发〔201212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办公办案经费、办公办案设施保障等工作。严格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配备,及时调整补充区划调整后花山区、博望区第一届纪委领导班子。(吴黎明 马纪)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