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访问次数: 1211                        发布时间:201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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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接省编办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办法》通知后,怀宁县编办认真部署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一、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布置年度报告公开任务。年初下发《关于做好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2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怀编办〔20131号),明确提出从201311,实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

二、根据公开办法和县情实际,确定首批年度报告公开单位。选择卫生、教育等22家公益型事业单位做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单位,及时向这些单位法定代表人发出《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通知》,要求填写《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经举办单位(举办单位保密部门)签注确认可以公开的审查意见后,报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盖章,再送公开的媒体《今日怀宁》通讯社,于2013430刊发。通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的事项(与证书完全一致);二是报告的年度报告内容(限500字以内),主要是开展业务活动简要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以及奖惩、投诉、机构编制情况;三是年检结果。

三、紧扣时间节点,抓审查和公开。在2013331,按照今年的事业法人年检工作的日程安排,一并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资产欠债和收入支出表,以及年度报告公开表。发现开办资金变化较大,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先办理变更登记,再进行年检。年检合格的单位,在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贴合格标记,有效期延至2014331。审查不合格的事业单位,通知其纠正。

到目前为止,被确定为年度报告公开的22个单位,全部年检合格,并及时主动将年度报告公开表送《今日怀宁》通讯社编排刊发,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