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一、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政策规定
中央纪委监察部始终把学深、学透机构编制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机构编制纪律要求,作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出台后,迅速报送委部领导阅示,使领导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同时,组织有关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增强大家的机构编制意识。二是丰富学习载体。结合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采取文件传阅、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并通过实际工作不断加深对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掌握。三是明确学习要求。针对机构编制工作业务性强的特点,要求具体从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同志必须学深、学透、学扎实,确保对有关规定的理解、掌握和适用准确无误。
二、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要求
中央纪委监察部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作为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政策规定,切实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一是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委部机关各单位严格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在编制限额内进人,在职数限额内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二是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审批权限和程序。涉及申请增加编制及调整内设司局级机构等事项,一律提交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三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对各单位提出的增加编制、增设处级机构的要求,原则上要求通过合理调配工作力量、提高人员业务能力等内部挖潜方式予以解决。四是严格控制编制使用范围,不混编混岗。五是及时准确完成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报表。
三、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自查工作
今年1月15日国务院部门学习贯彻《暂行规定》专题会议召开后,中央纪委干部室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向领导做了汇报,并制定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自查工作方案》。委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对贯彻落实专题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工作主要对照《解释》、《暂行规定》,重点检查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是否存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等情况。通过自查,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没有发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一些干部对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了解不够等情况,中央纪委监察部将通过在机关内网平台发布机构编制有关政策规定、调研走访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使机关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更加熟悉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不断改进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积极稳妥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
中央纪委监察部把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作为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具体举措。近期,在监察部网站上公开中央纪委监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有关工作运行机制,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图示化解读,进一步方便广大网友了解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这在中央国家机关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工作中走在了前列,对于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促进依法监督、依法监察,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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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自查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部门学习贯彻《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专题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自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自查目的
通过自查,梳理委部机关机构编制情况,总结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自查内容
对照机构编制有关制度规定,特别是对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自查:
(一)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不符合要求、违法违纪的情况:
1.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加挂机构牌子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
2.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出编制限额进人;
3.擅自超领导职务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4.违反规定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5.具有机构编制审批权的机关在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时超越权限审批机构,超越权限审批编制种类、编制,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务职数;
6.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
7.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
8.妨碍、干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或者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责任追究;
9.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10.其他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主要困难。
三、自查步骤
(一)工作部署。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委部领导汇报,并组织干部室全体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吃透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印发自查工作方案。
(二)分工自查。按照自查工作方案,对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干部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就“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进行自查)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头进行自查,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提出意见、建议。
(三)总结上报。根据自查情况,汇总起草委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报委部领导审批。
四、组织实施
委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自查工作由干部室负责组织实施,干部室有关处及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按照职责分工分头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2013年2月上旬(春节前)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完成自查,2月中下旬由干部室汇总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中央编办。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