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后仍用皖O将按无牌无证处罚

访问次数: 1109                        发布时间: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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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后仍用皖O将按无牌无证处罚

7月、8月交警将上路查缴

71起,我省停止使用“皖O”号牌(本报曾报道)。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630前,我省对涉及车辆统一换发普通民用号牌或警车号牌。交警部门表示,91起,对仍然使用“皖O”号牌的车辆,一律按无牌无证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430日前,各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皖O”号牌车辆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车辆使用单位逐车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的基础上,由交警支队车管所对换牌车辆进行查验,对交通违法记录进行处理,收回相关牌证,换发普通民用或警车牌证。

  省直机关单位车辆“皖O”号牌换发,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会同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换发期间,各地将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省公安厅明确表示,71停止使用“皖O”号牌后,各地不得再单独设置号牌专段,防止变相形成“特殊”号牌。

  按照规定,换发警车号牌的车辆,应喷涂警车外观制式,安装警灯、警报器;换发普通民用号牌的车辆,须拆除警灯、警报器。除公安、司法、法院、检察、国家安全机关外,其他单位使用的“皖O”号牌车辆一律换发普通民用号牌,不得换发警车号牌。

  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皖O号牌”车辆一律予以报废,注销牌证。 7月18月31,各地警方将组织开展路面集中查缴行动,对继续使用“皖O”号牌的车辆一律收缴牌证,并责令车主尽快办理换发号牌业务。 9月1日起,对仍然使用“皖O”号牌的车辆,一律按无牌无证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洪群冯兰友)

  新闻附件

  “O”牌的由来

  1995年,根据公安部通知要求,全国自199611日起取消了原公安“GA”号牌,制式警车使用九二式警车号牌,公安机关在编的其他车辆统一换发使用英文字母为“O”的九二式专段民用号牌,换发工作从199571开始到1231结束。近年来,全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取消了“O牌”。 我省自201151日起已停止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皖O”号牌的核发工作。 2010年,省委政法委和省交通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201091日起,全省公安交警“皖O”号牌车辆不再免费通行。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