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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全国创建活动启动后,我省开展省级联创,要求示范乡镇(街道)普法深入、执法规范、服务便民、奖励落实、保障有力。截至目前,我省已成功创建58个国家级示范乡镇(街道),49个省级示范乡镇(街道)。通过创建活动,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据悉,示范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重大案件“一票否决”。对已命名的示范乡镇(街道)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群众对示范乡镇(街道)强烈不满且反映问题属实的,将撤销称号收回奖牌。被摘牌的乡镇(街道),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记者夏胜为)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