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被卫生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作为我省3个试点城市之一,蚌埠市正式启动卫生监督员“警衔制”管理。
据了解,所谓卫生监督员“警衔制”,即参照人民警察警衔制度,将卫生监督员职级分为督察、督导、督办、督员、助理督员共5档9级,根据卫生监督员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德才表现和业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聘;并规定在着卫生监督制服执行卫生执法任务、从事监督管理工作或其他正式场合时,须佩戴相应的职级标识。蚌埠市已明确了职级评聘、晋升、考核、奖惩、待遇挂钩等各环节的要求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等基本原则,稳步推进卫生监督员“警衔制”管理。预计6月底,该市将基本完成各职级评聘工作,并将实施进展情况上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记者郭耀华丰静)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