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主体和项目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2265                        发布时间: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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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近日歙县按照“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合并的合并”的要求,开展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此次清理主体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县政府2006年印发的《关于公布县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为基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的结果进行。

此次清理过程分自行清理、审核复核、提请审议三个阶段,各部门自行清理后,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小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行政审批主体、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进行审核,并就相应的具体项目分别与有关部门协调后予以确认。清理结果将报请县政府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