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立服务型政府建设综合评价体系

访问次数: 1556                        发布时间: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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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编办牵头组织完成了2012年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综合评价工作。通过引入外部评价机制,全面系统地评价政府履职情况,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一、建立统一评价体系,形成长效推进机制

  成都市编办于20128月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引入外部评价机制,助推区(市)县政府、市政府部门自觉主动地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推进机制。

  二、科学设定评价指标,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办法》对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评价指标做了分别设定,并覆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同时针对履职重点、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的不同,科学设定评价指标系数,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客观、公正。

  三、全程外部独立评价,力求准确反映民意

  评价工作由成都市编办会同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全程委托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和专家评价小组独立实施。评价工作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形成的年度综合评价报告送市四大班子,并通报被评价单位。

  四、认真分析评价结果,制定改进对策措施

  下一步,成都市编办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区(市)县和市政府部门制定改进措施。同时继续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常态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评价工作,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