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建村民理事会,让村民把美好乡村建设当成自己的事来干。
该区专门出台实施意见,确定一个村组建一个理事会,村民理事会设理事5~7名,每届任期3年,届满进行改选。理事会重点从村民组长、村民代表、致富能手、“五老”人员等群体中确定理事候选人,召开群众会议,公开、民主推选理事会成员。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起到联系沟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具体承担宣传惠民政策、反映群众心声、协调矛盾纠纷等七项职责。(徐建)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