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较好解决区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频繁导致矫正执行工作出现“悬浮”的现状,黄山市徽州区积极探索外出务工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委托协助管理机制。
近日,该区司法局与浙江省桐乡市司法局签订了《异地委托协助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协议书》,联手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委托协助监管。协议约定双方就两地因迁居以及就业、经商、就学、就医、探亲等多种因素致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相互实施“异地协管”。该机制的实施一方面较好的解决了两地社区矫正人员在经商、生活过程中免受来回请假奔波之苦,也为矫正对象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双方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能有效的避免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增加了“双保险”,创新了社会管理。(徽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