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县政府对我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近日,绩溪县以县政府2号令公布了该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公布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合并156项、保留115项、转报75项、冻结78项、转变管理方式106项、取消23项、便民服务事项22项。
政府2号令同时要求:1、加强对保留审批项目实施的监管,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除对办公场所有特殊要求的外,一律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2、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的衔接;3、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每两年对有县级实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4、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整合部门审批资源,优化行政审批权配置,归并内部审批职能,切实做到行政审批权“两集中、三到位”,推进行政服务方式改革。(绩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