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主任会议

访问次数: 1124                        发布时间: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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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52730日举行

520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52730日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为: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草案)》;审查和批准《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芜湖市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安徽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3年安徽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补选安徽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题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检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执行情况方案、“江淮普法行”活动去年开展情况和今年安排方案的汇报。主任会议研究认为,“江淮普法行”活动是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平台,在全省普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和活动方式,在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突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落实好今年的活动方案,把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执行情况检查结合起来,与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为宣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吴林红)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