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营改增"税收政策发布

访问次数: 1118                        发布时间: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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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营改增”税收政策发布广播影视业被纳入试点

“自8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记者昨天从省财政部门获悉,随着新版“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发布,前期试点的相关规定也将自81日起废止。省营改增试点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将对纳税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防止企业骗取财政补贴、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

  广播影视业将“营改增”

  “营改增”可以彻底解决生产和流通环节重复征税的问题。从81日起,我省的广播影视业将正式被纳入“营改增”试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通知,81扩容后的“营改增”试点涉及的应税服务将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去年101日,我省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实行的是“1+6”模式。随着“营改增”的扩容,意味着我省的广播影视业自今年81日起也将试点“营改增”政策。

  购自用汽车可抵扣进项

  据了解,对于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也就是说,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新政对税率进行了明确,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此外,新政还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针对“营改增”扩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朱广俊撰文认为,新政全面推开后,全国全年可减税约两三千亿元。

  大型企业“减负”高招

  “对随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增长过高的企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可以通过适当安排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支持企业的办法,平抑企业负担。 ”省营改增试点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为企业“减负”支招。

  通知指出,各市要严格按照营改增过渡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享受差额征税和即征即退政策的,要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尽量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引导大型企业内部“1+6”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大型企业可将内部的物流、研发等属于“1+6”行业分离出来,纳入营改增试点。

  此外,对纳税户移交前拖欠的营业税款,要努力进行清理补征,切实堵塞征管漏洞。对纳税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努力避免企业因此而产生政策依赖、不愿调整经营模式甚至骗取财政补贴、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的问题和风险。(陈大名)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