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营改增”税收政策发布广播影视业被纳入试点
“自
广播影视业将“营改增”
“营改增”可以彻底解决生产和流通环节重复征税的问题。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通知,
去年10月1日,我省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实行的是“1+6”模式。随着“营改增”的扩容,意味着我省的广播影视业自今年8月1日起也将试点“营改增”政策。
购自用汽车可抵扣进项
据了解,对于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也就是说,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新政对税率进行了明确,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此外,新政还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针对“营改增”扩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朱广俊撰文认为,新政全面推开后,全国全年可减税约两三千亿元。
大型企业“减负”高招
“对随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增长过高的企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可以通过适当安排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支持企业的办法,平抑企业负担。 ”省营改增试点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为企业“减负”支招。
通知指出,各市要严格按照营改增过渡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享受差额征税和即征即退政策的,要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尽量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引导大型企业内部“1+6”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大型企业可将内部的物流、研发等属于“1+6”行业分离出来,纳入营改增试点。
此外,对纳税户移交前拖欠的营业税款,要努力进行清理补征,切实堵塞征管漏洞。对纳税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努力避免企业因此而产生政策依赖、不愿调整经营模式甚至骗取财政补贴、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的问题和风险。(陈大名)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