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编办对外宣传及信息上报工作,规范信息宣传和上报材料审核程序,琅琊区编办制定了信息宣传和上报材料审核制度。
制度规定:报送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报送的材料,必须经编办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报送;重要材料,经编办主要领导审核,报区委、区政府或区编委领导同意后上报;上报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形成电子版存档;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材料和信息要准确、严谨并及时上报;年终对该工作进行总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未按程序审核、报送不及时和因其它原因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琅琊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