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围绕政法机关机构编制和市县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市县编办功能定位与作用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概述等专题展开现场教学。
培训要求,一是要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理念”。解决“能力不足”的忧患,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学习,把学习当作一种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充分利用专家授课讲评、读书演讲、知识竞赛、机构编制讲座、学习交流座谈会、“改革管理创新年”征文比赛等形成,丰富学习内容。坚持学用一致,坚决杜绝学的一套、说的一套、干的又是另外一套的做法,树立愿学、善学、真学的思想。
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学习日、学习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对重大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政策及时传达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与个人成长进步挂钩,推动形成激励和保障学习的长效机制,增强队伍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要创新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手段。通过学习突破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思维定势,由单纯的“办事机构”向综合性管理机构转变。积极探索编制日常管理由微观向宏观转变,把精力更多地转变到重视研究政策和体制设计等重大问题上来,建立“管政策、管总量、管标准、管结构”的宏观管理机制,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部门“三定”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完善编办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进一步增强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