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编办着手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摸底工作

访问次数: 3326                        发布时间:2013-07-05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近日,蚌埠市编办副主任顾少林携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分别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机构、职责、编制、人员进行摸底调查。调查采取座谈和填表的方式进行。

通过摸底调查,将初步掌握涉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机构和在编在岗人员现状,为下一步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程无缝对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