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按照精简高效、职能清晰、运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创新审批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管理,积极探索“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的行政审批管理模式,即:按照“先增后减”的原则,在政府工作部门统一设立政务服务股(科),为各部门内设机构,股级建制,人员编制从本部门机关内调剂;具体承办各自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职责任务;其中拥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部门单独设置,其他部门在相关内设机构挂牌;拥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部门的政务服务科股(科),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服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监督和管理。
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由县编办进行梳理确定那些部门单独设立政务服务股(科),哪些部门在相关内设股(科)室加挂政务服务股(科)牌子,然后报经县编委会议审核通过;第二阶段各部门根据县编委的批复组建政务服务股(科),及时启动一门受理,集中审批;第三阶段部门单独设立的政务服务股(科)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服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监督和管理。(郑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