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价格新措稳增长

访问次数: 831                        发布时间: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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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发展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近日,省物价局出台多项支持性价格政策,稳定经济增长,多举措支持企业生产发展。

  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价格和收费问题,我省强力落实省政府规定的价费优惠政策。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变相征收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铁路护路联防费等。严格按照降低后的标准执行各项涉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以及环评、雷评等收费。集中开展对家禽及禽产品企业2013410710期间检验费、排污费等地方分成部分的减免政策及生产用电执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从严监管涉企经营性收费,取消减免一批收费项目或标准。从201381日起,凡涉及建设项目、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环节以及尚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一律由省物价局依法审批;取消或降低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具体项目及标准另文公布。

  实行农副产品生产优惠电价政策,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实行生猪养殖、蔬菜种植用水、用电与农业生产用水、用电同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化种、养殖龙头企业生产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简化审批手续,扩大试点范围,支持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实行电力直接交易。

  大力支持医药产业发展。对属于省管政府定价范围、通过新版GMP认证的地产药品适当提高销售价格。对符合规范的中药饮片,按照实际损耗和最高利润率核定出厂价格或最高零售价格。对省内企业生产的符合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要求的医疗器械及医用卫生材料,纳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

  整治垄断性收费,强化价格服务和监督检查。进一步简化、归并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各地要在年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水、电、气的设计、安装、维修等各项延伸服务收费标准。采取一对一帮扶、价格服务进企业、每月走访等措施,把各项价格和收费政策送到企业。组织开展涉企价格及收费检查月活动,重点检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实施收费动态管理,每年6月底前,省及各地价格部门向社会公布涉企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原则上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王恺)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