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财政保障推进县公立医院改革

访问次数: 1381                        发布时间: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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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歙县严格按照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县财政做到“四保障” 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是县财政投入资金2亿多元,支持县医院完成了整体搬迁和中医院改扩建工程,医疗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二是县财政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将县级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对120急救中心建设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和适当安排运行经费。

三是落实县级医院专项补助资金300余万元,专项用于县医院、中医院的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等补助。

四是对县医院、县中医院的经费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省级补助两家医院的药品零差率补助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下达指标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