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编办“四坚守四确保”强化事业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923                        发布时间: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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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为了严控严管事业机构编制,庐江县编办着力做到“四坚守四确保”:

一是坚守一个“控”字,确保总量管理原则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严格控制事业机构编制的精神和要求,恪守“建一撤一、内部调剂、确实需要、购买服务”的原则,不增加事业机构数,财政供给人员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设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对空缺编制较多、确需补充人员的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实行公开选聘,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一律实行“以钱养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只出不进,以便切实管住管好总量控制。

二是坚守一个“活”字,确保存量调剂合理化。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原则,在编制总量范围内,视情适时调整相关事业机构的编制数,切实盘活用好编制存量。对职能减少或弱化的单位,编制适当精简;对职能强化或任务增加的单位,编制适当增补;对少数职能萎缩、任务不足、长期空编的单位,适当收回相对“富余”编制,由县编委统筹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事业编制效益。

三是坚守一个“优”字,确保资源配置科学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日常调整、更新、维护的管理机制,加大事业机构编制调控力度,不断优化布局结构,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对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大力推进事转企改制;对职责相近、技术互补和设置过于分散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生机与活力。

四是坚守一个“严”字,确保机构编制权威化。在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中,该县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同时,加强机构编制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对职能职责落实不到位、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进人等现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