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设立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访问次数: 852                        发布时间:2013-07-31

[字体: ]

根据今年11日正式施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日前,黟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在县检察院办公室加挂案件管理管理办公室,为县检察院内设挂牌机构。

该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县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对以县检察院名义直达的法律文书和涉案款物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