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制定村医养老补助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1380                        发布时间: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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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村医养老保险政策,提高村医待遇和保障水平,稳定村医队伍,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巩固医改成果,黟县制定《村医养老补助实施方案》,从201371日起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的村医,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补助。《方案》还规定了领取养老补助的具体范围、办理程序、工作步骤、退出村医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