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同意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挂牌

访问次数: 1995                        发布时间: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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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正后今年11日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案件管理工作,黟县同意在县检察院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案件管理办公室牌子(股级)。该机构将有助于对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控和预警,对以县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和涉案款物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