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流动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1733                        发布时间: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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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来安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保证教职工合理有序流动,经县编委会议研究,来安县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流动管理办法》。该办法共四章十八条,明确了教职工流动原则、流动条件、程序和管理办法。同时还明确了县城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及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锻炼培养办法。(来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