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及流动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681                        发布时间:2013-08-19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和流动管理,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近日,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出台了《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及流动管理办法》。

该办法严格遵遁编制使用前置管理制度,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保障需要原则,针对我县县直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编内录聘用、人员流动管理程序及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需新录聘用人员及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办理,均应向县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计划并经编委同意后,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用编计划办理。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程序,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