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近日,歙县编办对任期满的机构编制监督员开展续聘工作,建立起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本次续聘的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员从县人大、纪检、财政、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部门产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歙县建立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以来,监督员们积极宣传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机构编制工作的调研评估、监督检查等活动,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机构编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职责。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的推行,加强了社会监督力量,规范监督了检查工作,提高了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