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访问次数: 1097                        发布时间: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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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徽歙县编办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四项举措”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一是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破解机构编制管理“终身”的问题。对要求增加编制的部门,根据职责任务等情况先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适当增减、整合优化的原则,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动态合理调整有关部门的机构编制配置,提高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为部门充分履职和高效运转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在编人员和工资变动等联合审查。健全和完善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财政供给人员“吃空饷”现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及零星增资、职务变动增资,须在当月10日前按程序办理在编人员工资变动审核手续。同时,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实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审核固定月审核。县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审查。   

三是完善用编前置审核制度规范进人程序。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科学合理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因调动、公开招录()、政策性安置等方式增加人员,须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用编进人申请,公务员流动、逆向流动、政策性安置、公开招录()等使用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编制余缺、工作需求、岗位设置等提出意见,提交县编委研究;县直之间、乡镇之间、顺向流动等使用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研究。

四是推行实名制管理系统横向联网试点工作。确定6个县直部门和6个乡(镇)为试点单位,积极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运行维护经费预算,从资金、质量和效益上保证实名制管理网络建设和正常运行。目前,歙县编办正积极与省编办对接沟通,待各单位拨号上网接入后,试点单位将实现与本级编办之间的横向网络联通,提高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增强机构编制信息的公开、透明,为下一步县编制、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奠定基础。(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