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全县旅游市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行政执法效率,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黟县制定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暂行办法。
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由县旅游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设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三十多个单位,旅游联合执法工作的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县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受理、批办、转办各类涉旅投诉案件,跟踪、督查、协调成员单位办理涉旅案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查处案件;负责全县旅游市联合执法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县旅游指导委员会和县政府报告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暂行办法》还规定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执法主要事项、投诉受理基本要求、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工作通报主要内容等。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建立相应的旅游市场管理机制,负责做好本辖区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及县旅联办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