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盟市机构调整的通知》精神,经过认真调研、充分征求意见,截至2013年8月,内蒙古包头市编办完成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的机构调整、机构编制重新核定等工作。
一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不突破原有机构和编制数量的前提下,完成了市文化局与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合并,成立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的“三定”工作。市机构编制部门审定了《包头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8月初,经市政府审核后印发全市。“三定”规定明确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为全市“大文化”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重新明确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机构规格及领导职数。根据中央、自治区及包头市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升格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并明确在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为规范文化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