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厅[2013]14号)和濉溪县委有关文件,县编办积极行动,按照活动要求,把会员卡清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文件,要求每个人都要对照会员卡清退范围仔细核对,做好自查,全面清退,按时报告,做到今后不再持有,自觉接受监督,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
经个人自查和单位核查,县编办6名干部均未违规持有个人会员卡,并按照要求作了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今后县编办将继续对单位干部职工个人会员卡持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项清退工作不折不扣执行。(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