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南陵中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3名。选聘职位为 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此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选、考试(试教)、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和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获聘人员首次聘期5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聘用。 聘用期间,除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外,另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为被选聘骨干教师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公寓供其居住,如在本县购房,享受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购房补贴为其总房价的40%,分五年按每年20%拨付到位,补贴最高为20万元;契税补贴为其购房实际缴纳的契税额度。享受住房补贴期间解聘后,不再享受剩余补贴。 被选聘骨干教师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要求调入南陵的,给予调入本县城关地区。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驻人口同等待遇,可在本县同级别范围内就近入学。(南陵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