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中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长

访问次数: 1207                        发布时间:2013-09-09

[字体: ]

为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强中学校级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南陵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南陵中学校长。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中学高级职称,担任省级示范高中校长,或担任省级示范高中副校长2年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聘者在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20万元,符合教师正常增资条件的予以增资,作为档案工资处理。聘任期间提供120平方米左右公寓,或享受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购房补贴为总房价的40%,最高补贴30万元,分五年按每年20%拨付到位。契税补贴为购房实际缴纳的契税额度。享受住房补贴期间解聘后,不再享受剩余补贴。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对口安排工作。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由县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南陵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