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降低

访问次数: 1028                        发布时间: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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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起补办护照收费减半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缓征

 

据江淮晨报报道,护照丢失了,国庆节后再补办将少花一半钱。101日起,我省降低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共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14个部门。昨日,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因私护照费(因丢失补发护照)、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公证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商标注册收费以及翻译专业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部分考试考务费等。

  其中,公证收费中的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费标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并大幅度降低;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和国内植物检疫费缓征;商标注册费中的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国内植物检疫费标准降低20%;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等考试考务费标准降幅达25%-50%

  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

  一 公安部门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按皖政办〔201329号文件规定缓征。

  ()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二 司法部门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注册岩土工程师基础考试考务费等标准降低。

  四 交通运输部门

  ()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40元降为30元。

  五 农业部门

  ()国内植物检疫费按皖政办〔201329号文件规定缓征。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15元降为11元。

六 卫生计生部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0元统一降为每人每科(含初级和中级)20元。

  七 国务院资产管理部门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降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费用降低。

  八 环保部门

  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5元。

  九 水利部门

  注册土木工程师专业考试(水利水电工程)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5元。

  十 审计部门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50元降为20元。

  十一 工商部门

  受理商标注册费,其中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网上受理商标注册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十二 知识产权部门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20元降为15元。

  十三 外文出版部门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标准降低。

  十四 铁路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由每人每科30元降为20元。(记者王姗 通讯员 费清)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