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幕

访问次数: 828                        发布时间:20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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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9月2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62人,出席5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马亚杰关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潘法律关于《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果作了说明。她说,学前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通过立法,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领域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荣国作了说明。他说,制定《条例》是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需要,是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促进我省企业民主管理法制化的需要。由于现行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多是以公有制企业为调整对象制定的,难以适应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促进和保障。

  《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作了有关情况说明。他说,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展,财政监督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不断调整,现行《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已不能适应财政监督形势发展变化,需要予以修订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要求,省政府对国务院此次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进行了衔接落实。其中国务院取消的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审查涉及《安徽省水文条例》的修订。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杰作了关于《<安徽省水文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关于六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秦亚东作了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省政府副省长梁卫国、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记者 黄娜娜)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