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档案三项服务收费下月取消

访问次数: 830                        发布时间: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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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自101日起对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利用档案经营性服务收费予以取消。

  这次取消的利用档案相关收费共3项,包括人才服务中心收取的证明材料费,涵盖档案在人才中心保管,出具与当事人相关的工龄、年龄、职称、学历、工作表现、身份证明、婚育情况证明等;工商信息咨询机构收取的企业登记信息认证服务费;教育信息中心收取的学历证明书费。

  同时,省物价部门要求各市、县价格部门也要对利用档案的各项经营性服务收费开展清理。已经依据相关规定核定的利用城建档案、房地产权属档案、地籍档案的查询、出具证明等收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公布取消。对公布取消的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对违反规定继续收费的,各级价格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记者王恺)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