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出台公务员61条

访问次数: 1231                        发布时间:20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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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许用不知道敷衍群众

芜湖出台公务员61军规每条都与考核挂钩

记者从芜湖市人社部门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与笼统、概念性、空谈原则的规范不同,本次出台的细则可谓精确到,其中包括公务员服务的61条标准,如老百姓前来办事,不准说不知道不归我管等敷衍话语。此外,每条规范都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

  不遵守规范便与优秀无缘

  芜湖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说,本次细则,是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8项要求为主线,由市委办、市法制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参考了北京、深圳、广州等地的有关做法,根据芜湖公务环境量身定制,很多要求在全省是首创。 考核项目十分细致,比如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或网络经营行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有二至三例的,不得评为称职;有四例以上的,直接定为不称职。芜湖各部门也将组织不定期的督查,违规必惩。

  面对群众公务员不能敷衍

  细则全文采用条款条例,共18条,明确分为倡导的行为和反对的行为两大类,前者总结为12大项,后者列举为49小项。 其中包括要求公务员心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要解放思想,运用科学方法,深入调查研究;要文明礼貌,保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不得以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理由推脱责任或敷衍对方。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次细则更精确。他也坦言,反对的行为有很多。(记者韩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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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不归我管不得评优

芜湖市出台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违规将被严肃处理

 

据江淮晨报报道,群众到政府机关单位办事,公务员一句不清楚不归我管来敷衍,将无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922,芜湖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出台,有明确倡导的12大项和坚决反对的49小项,对当地公务员们工作和日常言行上了紧箍咒

  从芜湖市人社局公务员科提供给记者的规范细则原件中,记者注意到《芜湖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从政治坚定、勤于学习、心系群众、依法行政、保守秘密、务实创新、讲究效率等12个方面,对芜湖市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的言行举止提出明确要求,将倡导的行为和反对的行为一一列举,使这个实施细则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根据该细则的规定,细则的执行情况要被纳入各单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对模范遵守被行为规范的,给予褒奖;凡有一例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有二例至三例的,不得评为优秀称职等次;有四例以上的,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芜湖各区县各部门要组织不定期的督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据芜湖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孙万盛介绍,出台这些细则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在全市建立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本实施细则出台前经过了较长时间的酝酿,参考借鉴了北京、深圳、广州、青岛、杭州等地的有关做法。细则适用于芜湖市各级机关中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方佳伟)

  细则要求(部分)

  ·要忠于国家,禁止听信、编造、传播谣言;

  ·要心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要解放思想,运用科学方法,深入调查研究;

  ·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决策部署,不拖延不懈怠,工作时间不得从事网络经营行为;

  ·要文明礼貌,保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不得以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理由推脱责任或敷衍对方;

  ·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要克己奉公,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